关于专利的那些“冷”知识
世界上那么多的奇思妙想,但是究竟哪些想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呢?
1 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对客观世界已经存在的但未被揭示出来的规律、性质、现象等的认识。如牛顿定律,锗的半导体性能,光的折射现象等。数学、物理、化学课本中这类例子最多。
发现和发明的区别在于,发现是一种认知,而发明则是一种技术方案;发现针对的是自然界中已经存在的事物,而发明是创造了自然界中原本不存在的事物。
这些发现可以作为人们进行发明的基础,即利用发现去创造发明技术。例如利用锗的半导体性能制造半导体收音机;利用光的折射现象和折射定律使得物体放大成像的方法;以及利用折射原理制造的放大镜、显微镜、望远镜,这些都是属于发明范畴,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推理、分析、判断、运算、处理、记忆等思维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其作用对象是人,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出抽象的结果。然而这与产业上的技术活动不发生直接的关系(但是也可能会间接地优化产业,产生一定积极效果),通常是一些人为规则,如竞赛规则、管理方法、统计方法、教学方法、分类方法、计算方法、猜迷方法等。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诊断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器械、药品一般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通俗一点可以理解为治病方法不能申请,而治病使用的工具和药物可以申请专利。
4 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常用于军事目的,关系到国家的重大利益,不宜人为垄断,不宜公开,因此不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为实现原子核变换而采用的辅助手段,例如增加粒子能量的 粒子加速方法;通过各种设备、仪器及其部件,以及用加速器、反应堆 和其他核反应装置生产制造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的用途;以及使用这些同位素的仪器、设备,均可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