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将实施!专利审查四大变化,专治“授权慢、保护难”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决定(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堪称专利领域的“政策红利包”。针对新领域新业态,明确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审查标准,既支持“智能向善”的技术创新,又划定伦理红线;在审查机制上,正式确立“按需审查”原则,构建“当快则快、当缓则缓”的灵活服务模式,满足不同主体的差异化需求。
01.AI与大数据审查:首次明确标准,设立伦理红线
修改前:审查范围标题为“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未专门提及AI或大数据,对伦理审查仅有原则性规定。
修改后:标题明确为“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并新增专门条款和示例,明令禁止违反法律/社会公德的算法(如歧视性决策模型),为“智能向善”划定红线。
02.审查服务模式:“按需审查”原则正式确立
修改前:以标准审查程序为主,快速审查通道(如优先审查)属于实践中的特别程序,未在《指南》中作为基础理念固化。
修改后:正式确立“按需审查”原则,明确提出构建“当快则快、当缓则缓、快慢结合、随需而变”的灵活服务模式,从制度层面响应创新主体对审查周期的差异化需求。
03.“同日双申”制度:回归初衷,堵住操作空间
修改前:对于同一发明同日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存在通过操作同时维持两种权利的可能性,规则存在模糊地带。
修改后:明确规定,申请人只能通过放弃已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来取得发明专利权,使制度回归“临时保护+实质审查”的立法本意。
04.序列表页数:优化规则,减轻负担
修改前:符合格式的计算机可读形式(CRF)序列表,在计算申请文件页数时可能被计入,导致官费增加。
修改后:对符合规定的CRF序列表明确不计算页数,直接降低了生物技术等领域专利申请的成本。
本次修改是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的里程碑,通过标准细化、程序优化、服务差异化,力求解决“授权慢、保护难”痛点,助力高价值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