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预审业务“十问十答”
一、专利快速预审业务是什么?
 广东保护中心承担面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快速协同保护的职能,首期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对备案主体提交的专利申请预审请求(尚未提交的专利申请文本)进行预审,形成预审结论。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广东保护中心将标注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
二、创新主体注册账号及备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登录预审平台选择申请主体端进行用户注册,推荐使用 Google Chrome、IE11 及以上的主流浏览器,广东保护中心对用户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发送短信提醒(注:联系人手机号务必填写贵单位实际工作人员真实有效的手机号);
      (2)进入下载中心下载《备案申请表》,参考示例填写,点击主页“备案申请”,根据指引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3)广东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4)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完成备案申请;
      (5)创新主体收到完成备案的短信通知,可以登录预审平台,点击主页 “预审申请”向广东保护中心提交专利快速预审申请。
       
三、 创新主体提交注册申请后,审核时间为多久?创新主体提交备案申请后,审核时间为多久?
         创新主体提交注册申请后,审核时间为 1-2 个工作日,可留意短信提醒;创新主体提交备案申请后,根据上一问题所述的审核流程,审核时间根据实际审核进程决定,如文件不符合要求被多次返回修改,审核时间会稍延长,可自行登录预审平台查询进度及结果,审核结果会同时发送短信提醒;备案名单会通过广东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按季度更新发布。
四、备案申请期间,申请主体收到广东保护中心发出返回修改及补充材料的通知,应在预审平台如何操作?
         申请主体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备案信息管理”链接,点击下方“备案信息查看”,备案信息列表的操作列中会出现“修改”链接,申请主体点击“修改”链接,弹出修改界面,可查看广东保护中心的审核意见,修改完成确认无误后再次提交,等待广东保护中心审核即可。
 
五、如果专利预审申请案件有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需要都备案吗?
         不需要,只需第一申请人完成备案即可。此外,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时,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共同研发合同等),《承诺书》需要所有申请人的共同签章。
六、个人能否申请主体备案?
         个人不能申请主体备案,广东保护中心目前只受理登记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备案申请。
七、向广东保护中心办理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主体已经在广东保护中心备案通过;
     (2)专利预审申请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或生物产业,即专利申请的分类号属于本保护中心可受理的 IPC 分类号或洛迦诺分类号范围内(详细名单可登陆广东保护中心官网搜索《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技术领域(分类号)》,或登录预审平台,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目前主分类号或副分类号在受理范围内均可受理,如有政策变动会作进一步通知;
      (3)符合广东保护中心的其它要求(不予受理的情况详见下一问题)。
八、不予受理的专利预审申请情形有哪些?
        (1)疑似《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 75 号)所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应依广东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合理材料,将予以不受理,并按照《管理办法》对该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2)此前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的专利申请(包括已提交普通申请后撤回情形)
      (3)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 PCT 国际申请
      (4)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5)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分案申请;
      (7)向广东保护中心重复提交方案实质相同预审申请案件。
九、对于不予受理的专利预审申请案件,是否可以再次提交?
         该专利预审申请技术领域(专利分类号)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一般不允许再次提交。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具体情况而定。
十、办理专利快速预审业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专利申请文件压缩包(使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编辑专利申请文件,编辑完成后导出压缩包),压缩包中文件格式必须为 XML;
     (2)签订的《承诺书》扫描件,注意盖红章并填写日期;
     (3)其他文件(如第一发明人或第一设计人身份证复印件、总委托书备案证明文件、共同研发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