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挖掘中会产生的误区
      专利挖掘,是指在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中,有意识地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进行创造性地剖析和甄选,进而从权利保护的角度确定用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的过程。
专利挖掘工作,是对技术创新的后续工作,能够深入发掘、体现企业的创新能力,并且挖掘结果有可能助于企业明确后续的创新研发方向。那么在挖掘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起误区:                                 
误区一:专利的技术含量必须很高      
能否获得专利的依据是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标准,比如新颖性、创造性等,不是该专利能否符合国家的技术进步奖要求,也不是“技术含量”的高低。    
 
误区二:简单的结构不能报专利
许多技术人员认为自己的产品做了一点改进,或做了一些技术改造,或产品的结构很简单,所以申请不了专利,这是对专利申请与审批的误解。简单的结构更应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防止竞争对手的仿制。
误区三:必须做出了样品,或者技术方案已经经过验证
(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都是一种技术方案,这种可以进行表述的技术方案往往不是样品、样机的状态。
(2)对于机械、机电、电子类的产品来说,构造图、电路图、示意图等等图示与文字的表述方式可以表达技术的内涵,可以让技术人员清晰了解技术要点。
因些不需要作出样品去论证技术方案的基本可行性。同时样品的制作需要时间和经费,反而会让专利申请的时间拖延,不利于专利的抢先申请,而专利申报是遵循先申请原则,同样的技术授予在先者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明确,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误区五:一个产品一件专利
一般来说,新产品的研发过程需要攻克很多的技术点。每件专利针对产品的一个技术点,可见新产品研发过程涉及的多项技术点通常可以形成多件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