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专利审查的几种途径和指南
        为了更好的满足创新主体“快确权”的需求,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如下几种途径申请专利的加快审查:
       1.经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及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可申请优先审查。
       申请人在发明的实质审查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阶段、以及上述三种申请的复审和无效宣告阶段提出优先审查申请,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在随后的审查中予以优先处理,详见《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
       2.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三种专利类型的快速预审服务。
       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相关产业提供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预审服务,辖区内相应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可自愿进行备案,其专利申请经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提交至专利局即可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3.各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提供外观设计的快速预审服务。
       地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面向相关产业提供外观设计的预审服务,辖区内相应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可自愿进行备案,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快速维权中心预审合格后,提交至专利局即可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4.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向其它国家或地区专利机构提出请求,加快我国申请人海外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基本概念是指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此为基础向后续受理局提出加快审查请求。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机构开展PPH试点合作,具体合作信息和提交PPH请求的业务流程详见“PPH业务专栏”。